梁天琦:被拒參選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擬提選舉呈請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08/03 12:56
最後更新: 2016/08/03 12:56
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擬參選新界東立法會選舉,惟昨獲選舉主任通知,考慮及傳媒報道、網上資料,及律政司法律意見後,不相信梁改變支持港獨立場,拒絕他參選。
梁天琦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直言,早已預計很大機會被拒參選,又指自己真心跟從選舉主任定下的「遊戲規則」,即主張港獨者不能成為議員,遂決定捨棄原有主張,質疑是否需要以測謊機決定是否真心。
他稱,選舉主任有既定準則以決定提名是否有效,自己全部亦無違反,即使改變政治主張、跟足規矩及法律要求,仍被選舉主任拒絕參選,認為選舉主任無權自行延伸準則,根據報道決定提名無效。
梁天琦表示,據代表律師講法,選舉主任無權查問候選人政治主張,裁定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應根據寫明的準則,否則就是屬「人治」。
梁的律師團隊又認為,已有充份法理依據提出選舉呈請,希望透過選舉呈請還社會公義,但相信或致出現釋法。
不過梁天琦認為,選舉呈請需時,按過往例子料到議員任期第3年才有結果,已有心理準備不能成為議員,又形容現時等同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